DIVIDE
執行除法,並在除法上以 0 傳回替代結果或 BLANK()。
語法
DIVIDE(<numerator>, <denominator> [,<alternateresult>])
參數
術語 | 定義 |
---|---|
numerator |
要除數的股息或數位。 |
denominator |
要除以的除數或數位。 |
alternateresult |
(選擇性)除以零時傳回的值會產生錯誤。 未提供時,預設值會 BLANK()。 |
傳回值
- 十進位數。
言論
除以 0 的替代結果必須是常數。
如需使用
時的最佳做法,請參閱 中的 函式與除法運算子 (/) 。
例
下列範例會傳回 2.5。
= DIVIDE(5,2)
範例 1
下列範例會傳回 BLANK。
= DIVIDE(5,0)
範例 2
下列範例會傳回 1。
= DIVIDE(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