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主控件與主控件執行個體
BizTalk 主機代表一組零個或多個執行時間進程的邏輯集,您可以在其中部署BizTalk Server服務和成品 (,例如配接器處理常式、接收位置和協調流程) 。 主機實例是執行 BizTalk Server 之電腦上的主機實體實例。 如需 BizTalk 主機和主機實例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主機 () 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54189 和 主機實例 (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54190) 。
如需管理 BizTalk 主機和主機實例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管理 BizTalk 主機和主機實例 (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54191) 。
如需如何設定專用追蹤主機的資訊,請參閱 設定專用追蹤主機。
依功能分隔主機實例
除了主機實例組態的高可用性層面之外,您應該將傳送、接收、處理和追蹤功能分開到多部主機。 這可在設定 BizTalk 群組中的工作負載時提供彈性,而且是將處理分散到 BizTalk 群組的主要方法。 這也可讓您停止一部主機,而不會影響其他主機。 例如,您可能想要停止傳送訊息,讓他們在 MessageBox 資料庫中排入佇列,同時仍允許傳入接收訊息。
以功能分隔主機實例也提供下列優點:
每個主機實例都有自己的資源集,例如 .NET 執行緒集區中的記憶體、控制碼和執行緒。
多個 BizTalk 主機也會減少 MessageBox 資料庫主機佇列資料表上的爭用,因為每個主機都會在 MessageBox 資料庫中指派自己的工作佇列資料表。
節流是在主機層級BizTalk Server實作。 這可讓您為每個主機設定不同的節流特性。
安全性是在主機層級實作;每個主機都會在離散 Windows 身分識別下執行。 例如,這可讓您提供Host_A存取FileShare_B,而不允許任何其他主機存取檔案共用。
注意
雖然建立其他主機實例有一些優點,但如果建立太多主機實例,也有潛在的缺點。 每個主機實例都是 Windows 服務 (BTSNTSvc.exe 或 BTSNTSvc64.exe) ,它會針對 MessageBox 資料庫產生額外的負載,並取用電腦資源 (,例如 CPU、記憶體、執行緒) 。
如需修改BizTalk Server主機屬性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如何修改主機屬性 (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54192) 。
32 位 BizTalk 主機實例記憶體使用量的最大實際限制
32 位 Windows 作業系統上的 32 位進程,如果進程是「大型位址感知」 (,可執行檔在映射標頭中已設定IMAGE_FILE_LARGE_ADDRESS_AWARE旗標) ,則會有 3) GB (GB 的可定址記憶體。 BizTalk 主機進程是「大型位址感知」,可解決 Windows 作業系統上已設定 /3GB 的記憶體 3 GB。 同樣地,如果進程是「大型位址感知」,則 64 位 Windows 作業系統上的 32 位進程 (AMD64) 具有 4 GB 的可定址記憶體。 同樣地,在 64 位 Windows 作業系統上以 32 位進程身分執行時,BizTalk 主機進程可以解決 4 GB 的記憶體。 64 位 Windows 作業系統上的 64 位進程 (AMD64) 有 8 TB 的可定址記憶體。
即使沒有 /3GB 參數 () 的 32 位 Windows 作業系統上進程可定址的最大記憶體, (例如 BizTalk 主機實例的 .NET 應用程式) 會在「虛擬位元組」達到 2 GB 之前收到記憶體不足錯誤。 下表摘要說明這一點,並包含虛擬位元組和私用位元組的實際限制。
流程 | Windows 作業系統 | 具有大型位址感知進程的可定址記憶體 () | 虛擬位元組的實際限制 | PrivateBytes 的實際限制 |
---|---|---|---|---|
32 位元 | 32 位元 | 2 GB | 1400 MB | 800 MB |
32 位元 | 32 位與 /3GB | 3 GB | 2400 MB | 1800 MB |
32 位元 | 64 位元 | 4 GB | 3400 MB | 2800 MB |
64 位元 | 64 位元 | 8 TB | - | - |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ASP.NET 效能監視,以及警示系統管理員 () 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51856 的時機
Windows 版本的記憶體限制 (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5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