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交易夥伴協議

概觀

交易夥伴協議 (TPA) 的定義是,兩個交易夥伴之間透過特定 B2B 通訊協定交易訊息時所採用的決定性與繫結性協議。 協議會將在雙方合作對象所屬商務設定檔中共同的雙向訊息處理屬性收集在一起。 這完整收集了兩個交易夥伴之間進行商務交易時受制於的所有層面。 TPA 通常是透過設定每個合作夥伴的設定檔而產生,並可讓人自訂和覆寫必要設定。

簡單地說,TPA 指的是當兩個商務設定檔互相交換 B2B 訊息時,對於使用特定訊息編碼通訊協定或特定傳輸通訊協定的一種共識。

的合作夥伴設定檔具有交易夥伴合約

在上圖中,Fabrikam 和 Contoso 的「寄送」和「發票」設定檔之間有一份合約,分別使用商務訊息的 X12 編碼 (編碼協議) 和 AS2 傳輸來交換訊息 (傳輸協議) 。 許多商務設定檔之間都可能會有這類協議。 例如,“Payments” 和 “Invoice” 設定檔之間可能會有一個使用 EDIFACT 訊息編碼標準的協議。 一對交易夥伴之所有設定檔的所有這類合約都會構成兩個交易夥伴之間的 合作關係

雙向協議

兩個商務設定檔之間的每個協議都是雙向協議。 例如,“Shipping” 和 “Invoice” 商務設定檔之間的協議將會包含屬性來處理下列訊息:

  • “ Shipping” 設定檔從 “ Invoice” 設定檔那邊收到的訊息,以及

  • “ Shipping” 設定檔 傳送給 “ Invoice” 設定檔的訊息

    簡單地說,雙向協議就是兩個單向協議的集合。 其中一個單向協議可以想成一組屬性,這些屬性定義了合作對象 A 到合作對象 B 的訊息交易方式。而另一個單向協議則可以想成另一組屬性,這些屬性定義了合作對象 B 到合作對象 A 的訊息交易方式。

定義合約時的考慮

在建立交易夥伴協議時,您必須考慮下列各點:

  • 對於兩個彼此交換 B2B 訊息的商務設定檔,必須定義一個訊息編碼協議。 合作單位可以僅在需要使用 AS2 通訊協定來彼此傳輸訊息時,才選擇擁有 AS2 協議。 例如,如果商業單位之間選擇透過電子郵件來傳輸訊息,就不需要有 AS2 協議。

  • 如果有兩個商務設定檔都支援 X12 和 EDIFACT 編碼,而且這兩個商務設定檔都同意使用這兩個編碼通訊協定來交換訊息,則每個通訊協定應該要有各自的協議。 X12 通訊協定應該要有一個協議,而 EDIFACT 通訊協定應該要有另一個協議。 兩個通訊協定不能共用一個協議。

  • X12 與 EDIFACT 訊息的編碼協議不能和 AS2 的傳輸協議屬於同一個協議。 您必須為兩者建立個別的協議。

全域或後援協定

某些商業組織可能選擇只擁有一套 B2B 處理機制,而不管參與特定 B2B 訊息傳遞的夥伴是誰。 實際上,這類商業組織只會有一個與其他所有交易夥伴分享的通用 B2B 通訊協定設定。 此外,因為這類組織不需要針對特定夥伴有特定的設定,所以 B2B 通訊協定設定是針對交易夥伴進行定義,而不是針對交易商務設定檔。 在BizTalk Server中,這類商務組織會反映為全球交易夥伴。 其他需要與以全球交易夥伴代表之企業交易的企業,使用與稱為 「全球交易夥伴合約」的全球交易夥伴合約的合約。 這些協議符合針對全域交易夥伴定義的訊息編碼和通訊協定設定。

當兩個交易夥伴之間在設定檔層級建立的通訊協定設定彼此配合不上,而無法形成交易夥伴協議時,這些在全域層級定義的設定也很有用。 在此案例中,裝載BizTalk Server的組織可以使用為合作夥伴定義的通訊協定設定,與另一個貿易商務設定檔制定合約。 在這種情況下,合約會使用為合作夥伴定義的全域通訊協定設定抵達,稱為 後援交易夥伴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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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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