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定义语句的规则
下列语法规则适用于 .def 文件中的所有语句。 其他适用于特定语句的规则与各语句一起加以说明。
语句、特性关键字和用户指定的标识符区分大小写。
包含空格或分号 (;) 的长文件名必须用引号 (") 引起。
使用一个或多个空格、制表符或换行符,将语句关键字同其参数分开和将各语句分开。 指定参数的冒号 (:) 或等号 (=) 两旁有零个或多个空格、制表符或换行符。
如果使用 NAME 或 LIBRARY 语句,则这些语句必须位于所有其他语句之前。
在 .def 文件中,SECTIONS 和 EXPORTS 语句可以出现多次。 每个语句都可以采用多个规范,各规范间必须用一个或多个空格、制表符或换行符分开。 语句关键字必须在第一个规范的前面出现一次,并且可以在每个附加规范的前面重复。
许多语句都具有等效的 LINK 命令行选项。 有关其他详细信息,请参见相应的 LINK 选项说明。
.def 文件中的注释由每个注释行开始处的分号 (;) 指定。 注释不能与语句共享一行,但可以在多行语句的规范间出现。 (SECTIONS 和 EXPORTS 为多行语句。)
以十进制或十六进制为基础指定数值参数。
如果字符串参数与保留字匹配,则必须用双引号 (") 将字符串参数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