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设计器将 Windows 窗体按钮指定为“接受”按钮
更新:2007 年 11 月
在任何 Windows 窗体上都可以将某个 Button 控件指定为“接受”按钮(也称作默认按钮)。每当用户按 Enter 键时,即单击默认按钮,而不管窗体上其他哪个控件具有焦点。但当具有焦点的控件为以下情形时存在例外:为另一个按钮,此时,将单击具有焦点的那个按钮;为多行文本框;为捕获了 Enter 键的自定义控件。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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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的对话框和菜单命令可能会与“帮助”中的描述不同,具体取决于您的当前设置或版本。若要更改设置,请在“工具”菜单上选择“导入和导出设置”。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 Visual Studio 设置。 |
指定“接受”按钮
选择按钮所驻留的窗体。
在“属性”窗口中,将窗体的 AcceptButton 属性设置为 Button 控件的名称。
请参见
任务
如何:使用设计器将 Windows 窗体按钮指定为“取消”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