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ual Basic 命名约定
更新:2007 年 11 月
命名 Visual Basic 应用程序中的元素时,名称的首字符必须为字母字符或下划线。但是,请注意,以下划线开头的名称不符合 公共语言规范 (CLS)。
以下建议适用于命名。
名称中各单词首字母均为大写,如 FindLastRecord 和 RedrawMyForm。
函数名和方法名以动词开始,如 InitNameArray 和 CloseDialog。
类名、结构名、模块名和属性名以名词开始,如 EmployeeName 或 CarAccessory 中。
接口名称以前缀“I”开始,后面接一个名词或名词词组(如 IComponent),或者接一个描述接口行为的形容词(如 IPersistable)。不要使用下划线,不要过多使用缩写,因为缩写会引起混淆。
事件处理程序的名称以一个描述事件类型的名词开始,后面接后缀“EventHandler”,如“MouseEventHandler”。
事件参数类的名称里要加“EventArgs”后缀。
如果某事件含有“之前”或“之后”的概念,请以现在时或过去时形式使用后缀,如“ControlAdd”或“ControlAdded”。
对于长项或常用项,可使用缩写使名称长度适中,例如,可以使用“HTML”代替“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通常,多于 32 个字符的变量名在低分辨率的监视器上难以阅读。同时,请确保缩写在整个应用程序中保持一致。在项目中随意在“HTML”和“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之间切换可能会导致混淆。
在内部范围中避免使用与外部范围中的名称相同的名称。如果访问了错误的变量,则可能会产生错误结果。若变量与同一名称的关键字冲突,则必须在关键字前加适当的类型库以作标识。例如,如果有一个名为 Date 的变量,通过调用 DateTime.Date 只可以使用内部 Date 函数。
请参见
概念
Visual Basic 中的 Me、My、MyBase 和 MyC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