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形状或路径
正如用户所期望的一样,在合并路径或形状时,可有效创建单一对象。有关如何连接开放的末端路径的信息,请参阅添加或删除路径上的点。
说明: |
---|
合并对象的结果可能是复合路径,具体取决于原始对象的重叠方式。复合路径还带来了一项好处,就是能够在无法使用撤消合并操作的选项的情况下释放复合路径。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生成或释放复合路径。 |
说明: |
---|
合并后就不能再编辑形状所特有的属性(如,矩形的圆角半径)。而且,如果在转换之前向最后选定的对象应用了样式,则复合路径的属性将重置为路径的默认值(无填充画笔,有黑色笔划)。 |
合并形状或路径
在美工板上选择两个或更多路径或形状。(若要选择多个对象,请按住 Ctrl 键。)
在“对象”菜单上,指向“合并”,然后单击下列选项之一:
若要将所有形状或路径均合并到单一对象中,请单击“相并”。
若要根据相交部分剪切形状或路径,但保留所有未相交部分,请单击“相割”。
若要保留对象的重叠区域并删除不重叠区域,请单击“相交”。
若要保留非重叠区域并删除重叠区域,请单击“相斥”。
若要删除最后选定的形状以外的其他所有选定形状,请单击“相减”。
所产生的对象将取代在合并之前选定的最后一个对象,并采用该对象的属性。
合并前的两个形状
相交
相并
相斥
相割
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