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重新激活成员或集合 (Master Data Services)
在 主数据管理器 中,当您删除某个成员或集合后,可以重新激活它。
重新激活成员可还原成员的属性以及成员在层次结构和集合中的成员身份。
重新激活集合可还原集合及其结构。
若要重新激活成员或集合,必须撤消两个单独的事务:
首先,撤消停用成员或集合的事务。
其次,撤消将代码属性从指定的值更改为 36 个字符标识符 (ID) 的事务。
重新激活成员或集合
在主数据管理器主页上,从**“模型”**列表中,选择模型。
从**“版本”**列表中,选择某一版本。
单击**“版本管理”**。
从菜单栏中,指向**“检查”并单击“事务”**。
找到并单击停用成员的行:
“类型”列显示“已更改成员状态”。
**“成员代码”**列显示 36 个字符的 ID。
“旧值”列显示“活动”。
“新值”列显示“已停用”。
单击**“撤消所选事务”**。
在确认对话框中,单击**“确定”**。
找到并单击将代码更改为 ID 的行:
“类型”列显示“已指定属性值”。
**“旧值”**列显示原始成员代码。
**“新值”**列显示 36 个字符的 ID。
单击**“撤消所选事务”**。
在确认对话框中,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