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数据库
当不再需要用户定义的数据库,或者已将其移到其他数据库或服务器上时,即可删除该数据库。Deleting a database(删除数据库)与 dropping a database(删除数据库)是同义的。数据库删除之后,文件及其数据都从服务器上的磁盘中删除。数据库删除之后,它将被永久删除,并且如果不使用以前的备份,则无法检索该数据库。不能删除系统数据库。
可以删除数据库,而不管该数据库所处的状态。这些状态包括脱机、只读和可疑。若要显示数据库的当前状态,请使用 sys.databases 目录视图。
若要在不删除文件系统中文件的情况下从当前服务器上删除数据库,请使用 sp_detach_db。
删除数据库之后,应备份 master 数据库,因为删除数据库将更新 master 中的信息。如果必须还原 master,自上次备份 master 以来删除的任何数据库仍将引用这些不存在的数据库。这可能导致产生错误消息。
前提条件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才能删除数据库:
- 如果数据库涉及日志传送操作,请在删除数据库之前取消日志传送操作。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日志传送。
- 若要删除为事务复制发布的数据库,或删除为合并复制发布或订阅的数据库,必须首先从数据库中删除复制。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删除复制。如果数据库已损坏,不能首先删除复制,通常您仍然可以通过首先使用 ALTER DATABASE 将数据库设置为脱机然后再删除的方法来删除数据库。
- 必须首先删除数据库中存在的数据库快照。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数据库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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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历史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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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7 月 1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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