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Exchange 2007 中,您无法删除或更改发送至已启用邮件的公共文件夹的邮件
上一次修改主题: 2009-03-09
本主题提供关于如何解决在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7 环境中无法删除或更改发送至已启用邮件的公共文件夹的邮件问题的信息。
当您尝试删除或更改发送至已启用邮件的公共文件夹的电子邮件时,您会收到以下错误消息:
Microsoft Office Outlook - 无法删除该项目。该项目可能已被移动或删除,或拒绝访问。 |
但您可以删除或更改已发布至公共文件夹的项目。在您被授予公共文件夹的“作者”权限时会出现此问题。在此情况下,您向公共文件夹发送电子邮件时将不会保存您的权限设置。因此,储存会无法将电子邮件的初始作者属性与其创建者属性相匹配。拒绝对该项目所做的任何修改。在您被授予公共文件夹的“拥有者”权限时不会出现此问题。
要解决该问题,请使用下列一种方法:
获取公共文件夹的“拥有者”权限。
使用发布的方式代替向公共文件夹发送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