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已发送的消息

适用于:Outlook 2013 | Outlook 2016

传出邮件发送后,可以保留在“发件箱”文件夹中,移动到指定用于保存已发送邮件的文件夹,或者将其删除。 处理类型取决于是否设置了消息存储属性:

PR_DELETE_AFTER_SUBMIT 是一个布尔属性,如果邮件在发送后应删除,则设置为 TRUE,否则设置为 FALSE。 PR_SENTMAIL_ENTRYID 是文件夹的条目标识符。 设置此属性后,应将已发送的邮件移动到此条目标识符表示的文件夹。 保存的消息通常具有发送它们的最后一个消息存储或传输提供程序的标识。

不应设置其中一个属性或另一个属性,或者不应同时设置这两个属性。 但是,如果设置 PR_SENTMAIL_ENTRYID,则它必须包含有效的条目标识符。

下表描述了这些属性如何影响你对已发送消息执行的操作。

属性 说明
如果两个属性均未设置:
将邮件保留在发送邮件的文件夹中, (通常为发件箱) 。
如果设置了 PR_SENTMAIL_ENTRYID
将邮件移动到指定的文件夹。
如果设置了 PR_DELETE_AFTER_SUBMIT
删除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