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tlook 消息处理 API (MAPI) 引用版权声明

适用于:Outlook 2013 | Outlook 2016

本文档中的信息(包括 URL 和其他 Internet 网站引用)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此处示例中描述的公司、组织、产品、域名、电子邮件地址、徽标、人员、地点和活动都是虚构的。 不应与任何真实的公司、组织、产品、域名、电子邮件地址、徽标、人员、地点或事件关联,也不应推断。 遵守所有适用的版权法是用户的责任。 在不限制版权许可的权利情况下,未经 Microsoft Corporation 的明确书面许可,不得出于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或通过任何手段(电子、机械、影印、录制或其他方式)复制本文档的任何部分或将其存储到或引入检索系统中或进行传播。

本文档的内容可能涉及 Microsoft 的专利、专利申请、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除非 Microsoft 的任何书面许可协议中明确声明,否则本文档不提供任何使用这些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许可。

© 2012 Microsoft Corporation。 保留所有权利。

Microsoft、Access、ActiveX、ClearType、Excel、FrontPage、InfoPath、IntelliSense、JScript、MSDN、MS-DOS、MSN、OneNote、Outlook、PowerPoint、SharePoint、Silverlight、SmartArt、SQL Server、Visio、Visual Basic、Visual C#、Visual C++、Visual Studio、Win32、Windows、Windows PowerShell、Windows Server 和 Windows Vista 是 Microsoft Corporation 在美国和/或其他国家(地区)的注册商标或商标。

Macintosh 是 Apple Inc 的注册商标。

其他所有商标均为其各自所有者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