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性对象 (DAO)
适用于:Access 2013、Office 2013
Property 对象代表 DAO 对象的内部特征或用户定义特征。
备注
除 Connection 和 Error 对象外,每个 DAO 对象都包含一个 Properties 集合,该集合具有与该 DAO 对象的内置属性相对应的 Property 对象。 用户也可以定义 Property 对象,并将其追加到某些 DAO 对象的 Properties 集合。 这些 Property 对象(通常就称为属性)唯一地描述了对象的该实例。
可以为下列对象创建用户定义属性:
Database、 Index、 QueryDef 和 TableDef 对象
QueryDef 和 TableDef 对象的 Fields 集合中的 Field 对象
要添加用户定义属性,请使用 CreateProperty 方法创建一个具有唯一的 Name 属性设置的 Property 对象。 创建新的 Property 对象的 Type 和 Value 属性,然后将该对象追加到相应对象的 Properties 集合。 要为其添加用户定义属性的对象必须已经追加到集合中。 如果引用尚未追加到 Properties 集合的用户定义的 Property 对象,则会发生错误;如果将用户定义的 Property 对象追加到包含同名 Property 对象的 Properties 集合中,也会发生错误。
可以从 Properties 集合中删除用户定义属性,但是不能删除内置属性。
注意
[!注释] 一个用户定义的 Property 对象只与一个对象的特定实例相关联。 属性并不是为选定类型的对象的所有实例定义的。
可以使用对象的 Properties 集合来枚举该对象的内置属性和用户定义属性。 不需要事先确切地知道存在哪些属性或其特征(Name 和 Type 属性)是什么,就可处理这些属性。 但是,如果尝试读取一个只写属性(例如 Workspace 对象的 Password 属性),或尝试读取或写入不适当的上下文中的属性(例如 TableDef 对象的 Fields 集合中的 Field 对象的 Value 属性设置),则会发生错误。
Property 对象还包括四个内置属性:
Name 属性,一个 String,用于对属性进行唯一标识。
Type 属性,一个 Integer,用于指定属性数据类型。
Value 属性,一个 Variant,包含了属性设置。
Inherited 属性,一个 Boolean,指示属性是否是从另一个对象继承的。 例如, Recordset 对象的 Fields 集合中的 Field 对象可以从 TableDef 或 QueryDef 基础对象继承属性。
若要按照序号或 Name 属性设置来引用集合中的内置 Property 对象,可以使用下列任何一种语法形式:
object**.属性** (0)
object**.属性** (“name”)
object**.性能**![name]
对于内置属性,还可以使用以下语法:
- 对象。名字
注意
对于用户定义的属性,必须使用完整的 对象**。Properties** (“name”) 语法。
使用同样的语法格式,还可以引用 Property 对象的 Value 属性。 引用的上下文将确定是引用 Property 对象自身,还是引用 Property 对象的 Value 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