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 SNA CICS 或 SNA IMS 远程环境
(RE) 的 SNA CICS 或 SNA IMS 远程环境是 CICS 使用 LU 6.2、使用 LU 6.2 的 CICS LINK 或 IMS 使用 LU 6.2 RE 类型的 RE。
定义 SNA CICS 或 SNA IMS RE
启动 TI 管理器。
在控制台树中双击“ 事务集成器 ”。
右键单击“ 远程环境”,指向“ 新建”,然后单击“ 远程环境”。
在“ 添加远程环境 ”对话框中,单击 RE 类型 (使用 LU 6.2 的 CICS、使用 LU 6.2 的 CICS LINK 或 IMS Using LU 6.2) ,然后单击“ 确定”。
指定 RE 的 SNA 属性,然后单击“ 下一步”。
输入新 RE 实例的名称,或接受默认值。
名称最多可包含 255 个字符。
输入可选注释以描述此 RE 的任何区别特征。
单击“下一步” ,然后单击“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