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的项目的保留标记和保留标签的行为
使用本文了解将 Exchange Online 电子邮件项目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和邮件记录管理的保留标记时的行为 , (MRM) 或 Purview Microsoft 中的保留标签 用于符合性要求。
2023 年 6 月的行为发生了更改,该更改在 2023 年 8 月完成了对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的保留标记或保留标签的项目的推出,并适用以下任一方案:
- 保留标记或保留标签最初继承自父文件夹
- 已自动应用保留标签
通过拖动 & 删除或手动删除,将这些项目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时,会以所列方式应用保留标记或保留标签。
注意
此更改不会影响用户永久删除的项目的行为, (例如,使用 SHIFT+DEL) 、未应用保留标签的项目,或用户手动应用保留标签或保留标记的项目。 它还不会影响邮箱中任何其他文件夹的行为。
在对列出的方案进行更改之前:
- 将项目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时,不会保留从父文件夹继承的保留标签或保留标记。
- 在将项目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后,自动应用的保留标签将替换为保留策略标记 (RPT) (如果存在)。
对列出的方案进行更改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将遵循 保留原则。 这意味着:
任何保留标签(无论其应用方式如何)都将始终应用于该项目,如果将其设置配置为在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时保留项目,则强制实施,即使“已删除邮件”文件夹具有保留策略标记 (RPT) 应用也是如此。
如果“已删除邮件”文件夹没有保留策略标记 (RPT) 应用,则任何保留标签或保留标记(无论其应用方式如何)都会应用于该项目并强制执行。
对于配置为仅删除而不是仅保留或保留然后删除的保留标签或保留标记,并且“已删除邮件”文件夹具有保留策略标记 (RPT) 应用:
- 自动应用的保留标签仍应用于项目,并强制实施保留标签中的删除设置。
- 将继承的保留标签或继承的保留标记应用于某个项时,将根据最短的删除期删除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