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基于项目的合同

适用于:基于资源/非库存场景的 Project Operations

通过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复制现有合同,您可以轻松地创建新项目合同:

  • 项目合同列表页中,选择一个项目合同,然后选择复制
  • 项目合同详细信息页上,选择复制

在两种情况下,都会出现一个对话框,您可以在其中设置所复制合同的参数。 此对话框包含以下字段。 根据您选择的值,复制过程可能会有变化。

字段 说明 下游影响
主题 输入目标合同的主题。 当对话框打开时,系统会将此字段设置为源合同的名称,但会追加“copy”一词。 此字段没有下游影响。
业主公司 负责交付与此交易关联的项目的公司。 当对话框打开时,系统会将此字段设置为源合同的负责公司。 您可以将负责公司更改为备用公司。 负责公司是交易结束后将执行项目的法人。 负责公司的货币必须与合同签订部门的货币一致。
客户 对客户的公司或客户记录的引用。 项目合同上引用的有效客户必须设置为负责公司中的客户。 在负责公司中设置的客户可以从下拉菜单中选择。
合同签订部门 负责交付与此交易关联的项目的组织。 当对话框打开时,系统会将此字段设置为源合同的合同签订部门。 合同签订部门是在交易完成后将执行项目的公司部门。 每个合同签订部门有一种货币。 此货币用于报告项目期间产生的估计成本和实际成本。
货币 进行交易所使用的货币。 当对话框打开时,系统会将此字段设置为源合同的货币。 货币可以更改。 如果是这样,复制定价字段会始终设置为,因为源合同上的价目表不再相关。 此货币用于默认价目表,用来在合同上生成财务估算值,以及在交易赢单时为客户开票。
请求的交付日期 客户要求的交货日期。 在按照特定频率创建开票日期时,此日期用作结束日期。
复制定价 指示是否应从源合同复制合同上的定价的值。 如果此字段设置为,会将项目价目表和产品价目表引用从源合同复制到目标合同。 如果设置为,会根据客户或项目参数中的最新价目表使用默认价目表。 如果目标负责公司是不同的负责公司,“复制定价”将默认为

当您在对话框中选择确定时,系统将根据您设置的参数值创建合同的副本。 然后,新合同将打开。

以下信息不会从源合同复制到目标合同,因为它特定于每个合同:

  • 发票计划
  • 合同和合同子项客户
  • 基于项目的合同子项上的项目引用
  • 客户预算信息

项目和产品的合同子项、合同子项详细信息中的估算值以及合同级别的上限值将被复制。 输入的默认价格和成本费率取决于复制参数对话框中复制定价字段中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