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销售税结算期间
本文说明如何设置销售税结算期。 销售税结算期间含有有关需要申报和缴纳的销售税的期间间隔的信息。 结算流程可在结算期间或特定日期间隔内运行。 所有与结算期间相关的税务代码将进行结算。 根据相关销售税主管机构的设置,应交税款将过帐到供应商或总帐科目。
此任务使用 USMF 公司演示。
- 转到纳税 > 间接税 > 销售税 > 销售税结算期间。
- 选择新建。
- 在结算期间字段中,输入一个值。
- 在描述字段中,键入一个值。
- 在主管机构字段中,选择接收为结算期间创建的报表和付款的销售税主管机构。
- 在列表中,找到并选择所需记录。
- 在“付款 期限 字段中,从下拉菜单中选择所需记录。 相关销售税主管机构可以设置为供应商,销售税结算将创建开放式供应商发票。 付款期限定义开放式供应商发票的到期日期。
- 为结算期间间隔选择类型。
- 输入每一期间的期间间隔单位数。 例如,一个季度有三个月。
- 选择或清除 使用批处理进行销售税结算 ”复选框。 结算期的结算流程可在后台将交易记录作为批处理作业。 这是对在期间间隔内的大量涉税交易记录的建议。
- 选择或清除 防止生成抵销税交易记录 ”复选框。 默认情况下,系统将在结算流程中生成抵销税交易记录,如果期间间隔内存在许多税务交易记录,这可能会导致性能问题。 选择本复选框可防止生成抵销税交易记录。
- 选择或清除 包括更正 复选框。 默认情况下,会从 总帐参数 ”页上的 销售税 ”选项卡复制该值。 您可以在“功能管理 ”工作区中 启用 对销售税结算期间 启用”包含更正“选项,使本选项可用。 “ 包括更正 ”选项会影响销售税结算流程和定期销售税申报。 它支持您控制每个销售税结算期间而非整个法人的“ 包括更正 ”选项。
- 在 期间间隔 ”选项卡上,选择 添加”。
- 在新行的“开始日期 字段中输入日期。
- 在结束日期字段中,输入日期。
- 选择新建期间间隔。 输入第一个期间间隔后,可以自动创建新期间。 您可以返回和根据需要添加新期间间隔。
- 关闭该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