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方法和惯例
本文提供支持的折旧惯例和折旧方法的概览。
您可以选择不同的折旧法和惯例。 这些方法的目的是将固定资产的可折旧价值分摊到各会计期间中。 固定资产的可折旧价值是购置价格减去残值(如果有)。
如果您在使用折旧惯例并且修改某一资产的最后折旧开始日期(将跳过某些折旧),则最后一年的折旧可能高于或低于预期。 按最后折旧开始日期的修改影响的折旧期间的数目,调整折旧。
例如,如果您在超过三年后使用半年折旧惯例,则折旧通常在三年半发生。 如果您在三年半的期间中更改最后折旧开始日期,则折旧的最后一年会移出影响的期间外。 如果您按三个月移动日期,则最后一年将有九个月值得折旧,而正常情况下是有六个月值得折旧。
您可以从以下折旧惯例中进行选择。
- 半年
- 全月
- 季度中间
- 月中间(月的第 1 天)
- 月中间(月的第 15 天)
- 半年(年度开始)
- 半年(下一年)
可以从以下计算方法中进行选择。
- 直线法使用年限
- 余额递减法
- 手动
- 系数
- 消耗额
- 直线法(剩余年限)
- 200% 余额递减法
- 175% 余额递减法
- 150% 余额递减法
- 125% 余额递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