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hange 2010 的保留功能與訴訟暫止
英文原文已於 2011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二發佈
在 Exchange 2010 中,您可為信箱啟用保留功能或法務保存。這兩種保留的用途不同,因此了解它們所提供的功能相當重要。
保留功能: 如同 EMC (請參閱圖 1) 中的通訊記錄管理頁面所示,保留功能可用以中斷保留原則,如此一來,受管理的資料夾助理員 (MFA) 就不會移動或刪除信箱的項目。一般來說,這項功能會用於當使用者有一段較長時間無法存取信箱時 (例如使用者休假時)。您也可以在 MRM 部署的初期階段使用保留功能,等到使用者更適應 MRM 功能後再將其移除。
當使用者要存取啟用保留功能的信箱時,會注意到項目都無法刪除或移至封存。信箱大小也會因為累積的電子郵件變多了而增加,而您可能需要提高使用者信箱的配額,以確保信箱的收發作業不會中斷。
當信箱啟用保留功能時,具備信箱存取權的信箱擁有者或任何使用者 (或處理序),都可以刪除郵件。 當信箱啟用保留功能時,並不會以不同的方式處理已刪除的郵件。已刪除的項目會持續保留到其保留期限為止 (預設為 14 天),然後就會永久刪除。請參閱了解保留標記與保留原則中的<保留功能>一節,以取得詳細資訊。
信箱啟用保留功能時,您可以指定開始日期與結束日期。這可讓您事先設定保留功能,並使其於預定日期結束。心得:保留功能供計劃活動使用,會暫停 MFA 所採取的移動或刪除動作。若您尚未部署 MRM 功能 (保留標記或受管理的資料夾),就不需要保留功能。
附註:當您將信箱設為可進行封存時,如果信箱沒有保留原則,就會自動套用預設封存與保留原則 。
訴訟暫止: 訴訟暫止,也稱為法務保存,可用於保留信箱項目,以因應法務程序、調查或類似事件之前與這些程序期間所需進行的資料探索。其目的是保存信箱項目免受具信箱存取權之信箱擁有者或任何使用者之無意或蓄意的修改或刪除 ,同時防止 MFA 等處理程序進行自動的刪除作業。訴訟暫止和保留功能不同的是,您無法設定其於特定日期開始或結束,而只能設定是否啟用。除非取消訴訟暫止,否則都不會從信箱資料庫清除已刪除的項目。即使信箱項目有所修改,仍會保留原始項目的副本。若信箱啟用訴訟暫止功能,執行探索搜尋時就會傳回這些原始項目。請參閱了解訴訟暫止,以取得詳細資訊。
啟用信箱的訴訟暫止時,Exchange 也會填入 LitigationHoldDate 和 LitigationHoldOwner 屬性,這兩個屬性主要用於追蹤。請注意,管理員也可以修改這兩個屬性。若您要尋找可靠的管理動作稽核線索,管理員稽核記錄是您最佳的參考資料。
提示: 您可以從 Exchange 控制台執行訴訟暫止報告,方法是前往 [角色和稽核] > [稽核] > [執行訴訟暫止報告...]。
啟用保存時的信箱配額
這兩種保存類型都會導致信箱中要儲存更多的資料,因此,「可能」需要在儲存配額上作些調整。啟用保留功能的信箱可能需要較高的信箱配額 ,這是因為 MFA 不會將刪除項目或將項目移至使用者的封存信箱。
啟用訴訟暫止的信箱就不需要較高的信箱配額,因為使用者和 MFA 都可繼續刪除郵件,而已刪除的郵件會保留在 Recoverable Items\Purges 資料夾中,直到取消訴訟暫止為止。在 Exchange 2010 中, 可復原的項目並不算在信箱儲存配額內,而是有自己的配額。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了解可復原的項目。
將可復原的項目警告配額和可復原項目配額預設為 20 GB 和 30 GB 就已經算高了。但依據信箱使用者啟用訴訟暫止的期間長短以及信箱所受到的電子郵件量之不同,可復原項目資料夾也可能會達到其配額限制。因此,建議您要監視啟用了訴訟暫止功能的信箱上,可復原項目資料夾的大小。
若要檢查啟用訴訟暫止的所有信箱之可復原項目資料夾的大小:
Get-Mailbox -ResultSize Unlimited -Filter {LitigationHoldEnabled -eq $true} | Get-MailboxFolderStatistics –FolderScope RecoverableItems | Format-Table Identity,FolderAndSubfolderSize -Auto
若可復原項目資料夾已接近配額限制,您可加大信箱的可復原項目配額 – 這是最簡單也最建議的解決方案。或者,您可以使用 Search-Mailbox (可能為英文網頁) 擷取資料夾的郵件,並將其存放到另一個信箱。請參閱清除可復原項目資料夾 (可能為英文網頁),以取得逐步的程序。
下列命令會將信箱的「可復原的項目警告配額」與「可復原項目配額」設為 40 GB 和 50 GB:
Set-Mailbox “Mailbox User” –RecoverableItemsWarningQuota 40GB –RecoverableItemsQuota 50GB
附註:使用者的封存信箱也具有可復原項目資料夾。雖然主要信箱與封存信箱都會套用相同的 RecoverableItemsWarningQuota 和 RecoverableItemsQuota ,但卻是個別計算而不會合併在一起 (也就是說若啟用時,30 GB 為主要信箱,30 GB 為封存信箱)。
通知使用者訴訟暫止與保留功能
若您在 Exchange 2010 中啟用信箱的訴訟暫止或保留功能,您可使用 EMC 或 Set-Mailbox Cmdlet,填入註解欄位。註解會顯示在 Outlook 2010 中的 Backstage 區域,且可用以通知使用者已進入保留功能狀態,您也可在其中包括內部保留原則或其他文件的 URL。
圖 1:啟用信箱的訴訟暫止 (使用 EMC)
啟用信箱的訴訟暫止時,Exchange 會提醒您最多可能需要 60 分鐘來處理變更。
圖 2:啟用信箱的訴訟暫止時所顯示的警告
雖然 Exchange 會在該時段中處理訴訟暫止,但訴訟暫止註解會等到 MFA 處理信箱時,才顯示在 Outlook 2010 中。這是依據助理員的工作週期而定,可能會花到一天的時間 (Exchange 2010 的預設工作週期設定),註解才會顯示在 Outlook 中。若要讓註解更快出現,您可以手動啟動信箱的助理員。
Start-ManagedFolderAssistant “Mailbox User”
若要讓助理員處理多個信箱,您需要利用 Get-Mailbox Cmdlet 取得管道輸出,其可利用收件者篩選或通訊群組成員關係,篩選信箱。
此外,在 Exchange 2010 中, LitigationHoldEnabled、 LitigationHoldDate 和 LitigationHoldOwner 也是可篩選的屬性。這表示您可以使用這些屬性來篩選 Get-Mailbox 輸出,並針對於已於特定日期啟用訴訟暫止的所有信箱,啟動 MFA。
此命令會擷取屬於 Paul Singh 從 2010 年 8 月 14 日開始已啟用訴訟暫止之所有信箱。
Get-Mailbox –Filter {LitigationHoldEnabled –eq $true –and LitigationHoldDate –gt “8/14/2010” –and LitigationHoldOwner “Paul Singh”} | ft Name,Litigation*
在您檢查上述命令傳回的信箱清單後,即可啟動 MFA 來處理這些信箱。
Get-Mailbox –Filter {LitigationHoldEnabled –eq $true –and LitigationHoldDate –gt “8/14/2010” –and LitigationHoldOwner “Paul Singh”} | Start-ManagedFolderAssistant
當受管理的資料夾助理員處理好信箱之後,Outlook 2010 中就會顯示保留註解。使用者並不需要重新啟動 Outlook。
圖 3:保留註解與詳細資訊的連結會顯示在 Outlook 2010 使用者面前 (若有設定的話)
Exchange 2010 包含許多功能,可協助您達到組織的規範目標。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Exchange 2010 文件中的訊息原則與規範。
這是翻譯後的部落格文章。英文原文請參閱 Retention Hold and Litigation Hold in Exchange 2010。